鄱阳职业学院2026年新生入学指南
目 录
1.入学须知
2.安全提示
3.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
4.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须知
5.普通高校新生应征入伍宣传单
入学须知
亲爱的新同学:
祝贺你考入鄱阳职业学院,开启新的求学历程!鄱阳职业学院全体教职员工欢迎你的到来。为帮助你顺利入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请于2026年9月16日—9月17日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来校报到,请勿提前报到。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经本人申请,经家长或监护人同意,向学校学生工作处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有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报到日当天,学校将安排在火车站(鄱阳站、鄱阳北站)、长途汽车站接站。
二、报到地点
鄱阳职业学院: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鄱阳镇程家坊东南366米。
三、入学缴费
(一)学费、住宿费标准

备注:收费标准若有变动,按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批准的新文件规定执行。
(二)缴费方式
1.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缴费查询页面
2.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查询缴费明细
3.点击【去缴费】,跳转统一缴费渠道完成缴费
(三)缴费时间
自2026年9月1日起,正式开放学费、住宿费线上缴费通道。缴费成功后,学生可在线申领电子票据,根据自身需要自行打印纸质凭证妥善留存。
四、档案转接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准考证或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本人毕业中学或高考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本人纸质档案,在开学报到时交至所在班级辅导员处。新生不得擅自启封、拆阅档案。
有的新生纸质档案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邮寄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如需邮寄,请寄往此地址:鄱阳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鄱阳镇程家坊东南366米),联系电话:0793-6622666,邮编:333100。
五、团组织关系转接
团组织关系线下转入流程
开学报到时,将以下材料交至所在班级辅导员处:
(1)团员证:须由原学校团组织在“组织关系转接”页加盖转出章;
(2)团员档案:包括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及其他相关团员档案材料(如档案已由原学校密封,请勿自行拆封);
(3)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请填写“共青团鄱阳职业学院委员会”。
六、学习用品及生活用品准备
1.入校时请准备免冠一寸彩照8张、免冠二寸彩照4张(备用)。
2.学习用品及生活用品请自行购买(学生床铺规格为0.9m*2.0m)。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鄱阳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鄱阳镇程家坊东南366米)
邮编:333100
学校网址:www.pyzyxy.cn
联系电话:0793-6622666
八、温馨提示
(一)网上缴费
学生来校报到之前完成网上缴费,有利于缩短报到时间。学校无其他收费渠道,均通过上述缴费方式收缴,请各位家长、学生提高警惕,谨防各类收费诈骗。教材费将在学生到校后根据实际领取教材的价格进行收取。体检费根据体检项目确定。
(二)户口迁移
1.新生迁户完全自愿,不迁不影响入学就读;迁入为学校临时集体户,非永久落户。
2.需迁移的凭录取通知书、户口本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报到时交保卫处落户。
(三)心理调适
1.接纳身份转变,从容适应新环境。从高中被动学习转为大学自主成长,面对陌生校园、集体生活与繁重的课程,出现短暂迷茫、不适与压力是所有新生的正常状态。请放平心态,给自己适应的时间,循序渐进调整学习与生活状态,慢慢找到属于自己的成长节奏。
2.正视情绪波动,学会合理疏导。负面情绪并非软弱,而是身心的正常反馈。遇到压力不要压抑内耗,可通过亲友倾诉、运动放松、兴趣调剂等方式及时疏导,保持情绪稳定,轻装上阵。
3.拒绝盲目攀比,专注自我成长。新班级里,同学们的基础、特长、适应能力各有差异,不必因他人优秀产生心理落差,更不要盲目内卷、自我否定。立足自身、踏实学习,坚持精进,就是最好的成长。
4.善待人际关系,学会独立自律。集体生活中,同学们来自各地,生活与性格差异难免带来小摩擦。希望大家学会包容理解、换位思考,真诚友善地与同学、室友相处,营造温暖融洽的集体氛围。同时也要学会适度独处,在独处中沉淀自我、自律自省,提升独立生活与自主学习的能力。
5.敢于主动求助,学会借力成长。当你长期被焦虑、迷茫、压力困扰,或在学业、人际、生活中遇到难以独自化解的问题时,不要独自硬扛,请坦然求助,积极调节。
安全提示
新生入学前及报到期间,是诈骗、盗窃、交通意外等安全事件的高发期。为帮助新生平安、顺利地开启大学生活,特整理以下入学前安全提示,请新生及家长仔细阅读并注意防范:
一、防范电信与网络诈骗(重点防范)
1.警惕“提前缴费”诈骗:学校不会在入学前通过电话、短信、非官方群聊等方式要求新生提前缴纳“学费、手续费、保证金、激活费”等。任何要求提前转账、汇款的通知均属诈骗,务必通过学校官方渠道核实。
2.警惕“内部指标”与“助学金”诈骗:警惕冒充“公检法”、学校老师、学长学姐,以“发放助学金、教育退费、内部指标”为由,要求提供银行卡密码、验证码或要求转账的诈骗电话/短信。
3.警惕“刷单兼职”诈骗:拒绝任何形式的“网络刷单”兼职,凡是要求垫付资金、缴纳保证金的兼职均为诈骗,网络刷单属违法违规行为。
4.警惕“山寨新生群”诈骗:谨慎对待非官方建立的“新生群”,警惕群内以“代缴费用、推销物品、售卖学习资料”为由的诈骗。
5.警惕“冒充熟人”诈骗:警惕盗取社交账号冒充熟人(如QQ/微信好友)以“急用钱”为由的诈骗,转账前务必通过电话或当面核实对方身份。
二、旅途与报到安全
1.交通安全:选择正规、有资质的交通工具(如火车、高铁、正规出租车、网约车)前往学校,坚决不乘坐无牌无证的“黑车”。长途出行需提前规划路线,保持通信畅通,夜间出行尽量结伴。
2.财物安全:妥善保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银行卡、手机等贵重物品,建议原件与复印件分开放置,行李贴好个人信息标签以防错拿。在车站、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需时刻保持警惕,防范扒窃。
3.报到安全:报到时,对主动搭讪、过分热情的陌生人(如冒充迎新人员、老乡)保持警惕,不轻易透露个人及家庭信息,不轻易让陌生人代管行李或代办手续。缴费、办卡等务必亲自在学校指定窗口或官方平台办理。
三、校园与宿舍安全
1.宿舍防盗:离开宿舍时务必锁好门窗,妥善保管钥匙,不随意借给他人。贵重物品(如电脑、相机)不用时锁入柜中,不随意放在桌面或床上。
2.消防安全: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如电饭煲、热得快、电暖器等),不私拉乱接电线,离开宿舍时拔掉充电器,做到“人走电断”,防范火灾。
3.人身安全:夜间出行尽量结伴,避免前往偏僻区域;不轻易与陌生人单独前往隐秘空间;不轻信陌生人的“帮忙”或“借钱”请求;注意饮食卫生,不食用陌生人提供的食品。
四、个人信息与网络安全
1.警惕“两卡”违法:杜绝网络借贷;严禁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避免触犯帮信罪;不参与刷单、跑分等违法活动。
2.保护隐私:不轻易向陌生人或不可靠的网站透露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验证码等敏感信息。废弃的快递单、车票等含个人信息的单据需妥善处理。
3.文明上网:不轻信网络上的“中奖”“低价购物”等虚假信息,不点击不明链接,不下载非官方软件,不参与网络赌博,不传播不实言论。
应急提示:若在入学前或报到期间遇到可疑情况、人身或财产受到侵害,请第一时间联系学校保卫处、辅导员或拨打110报警。
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
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12万名,每生每年10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7.师范生公费教育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公费师范生,在入学两年内,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生后,高校按相关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补助。有意报考地方公费师范生,以及地方院校招收的“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
8.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具体实施。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9.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10.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1.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温馨提醒
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可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xszz.edu.cn/)“政策文件—综合政策”栏目下载,不用盖章但需个人承诺并签字,请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等学生或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一些不法网贷平台以门槛低、办理快、额度高、利率低为噱头,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盲目借贷,使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和债务困境。请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如遇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请及时报警,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jybzzzx)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
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须知
一、2026年入学新生参保政策
(一)大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由所在高校统一办理;
(二)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如果获得了相关困难身份认定,建议在困难身份认定地(老家)参保缴费,缴费为每人每年80元,可以获得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和医疗救助托底,切实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二、2026年入学新生缴费标准
大学生医保赋有“保费低、保障高、覆盖广”的特点,采取个人缴费和财政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个人缴费部分由地方财政补贴后按照200元每人每年缴纳,由学校代收代缴。如需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同学,请不要参加属地医保(地方居民医保)否则会造成重复参保无法使用。
三、待遇享受
新入学的大学生参加学籍地居民医保并缴费的,可在学籍地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高校学生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寒暑假期间在户籍地、实习期间在实习地享受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参 保 回 执 联
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是否参保:
录取院校:
普通高校新生应征入伍宣传单
亲爱的同学:
首先,祝贺你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即将成为一名大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部队是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大学校,是砥砺品格、增强意志的好课堂,是施展才华、成就事业的大舞台。“生命里有了当兵的历史,—辈子都不会后悔”。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迫切需要一大批有责任、敢担当的有志青年携笔从戎、报效祖国。为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现将这些政策寄上,以供参考。
1.应征地:高校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2.保留入学资格:高校新生入伍,向高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退伍后2年内可入学。
3.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4.升学优惠:
(1)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500余所普通高校承担。
(4)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文化课考试申请入读普通专升本,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专升本。
(5)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学校会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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